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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條款及細則

1. 報名手續

1.1 學員必須透過本校官方網站(www.lpvasia.com)或指定課程專員(WhatsApp: +852 5713 0413)完成報名程序。
1.2 學費及材料費可透過銀行轉帳、FPS、PayMe、信用卡、PayPal 或其他核准方式繳付;如有需要,可申請分期付款。
1.3 學員須妥善保存收據、報名表及課程時間表,作日後查核之用。
1.4 如因人數不足或其他合理情況導致課程取消,本校將於 30 個工作天內依據銀行及會計程序全額退回已繳費用。

2. 學費與費用

2.1 所有已繳交之學費及材料費 一律不設退款。

2.2 如因 重大疾病(須提交註冊醫生證明)、簽證拒簽(須提交官方文件),或於開課前 5 日內通知不能出席,學員可申請將學額 保留至下一次;其中,於開課前 5 日內通知者,需另付 20% 花材損耗費。學額保留期最長為 180 日,由 更改確認日開始計算,期滿後自動失效,即使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亦不得再延展或轉讓至後續期數。

2.3 調堂與缺席政策(僅適用於香港及澳門之 ASAF Diploma 及 Certificate 常規課程;Master Class 與 Study Tour 不適用):

  • 免費調堂:每 4 堂可享 1 次,須於至少 5 日前通知並獲校方確認。

  • 付費調堂(花材損耗費):

    • ≥5 日:HKD 300

    • 3–4 日:HKD 450

    • 0–2 日或即日:HKD 600

  • 缺席:如未依規定通知或繳費,該堂視為缺席,不設補課。

  • 已知日期衝突:可於報名時調整,不計入調堂額度。

  • 特別註明:如課程已納入 澳門持續進修基金,根據政府相關規定 一律不設補課及請假。

3. 上課規範

3.1 學員必須準時上課。如遲到而錯過重點內容,課堂不會延長或重複講解,學員須自行補上,學校不設補課或個別補教。
3.2 學員須出席不少於總課時 70%,方可參加最終評核。此規定依據 ASAF 法國總部之正式學術制度,學校無權更改或豁免。
3.3 如遇惡劣天氣(如黑色暴雨或八號以上颱風信號),課堂將延期或改期,具體安排會於課前至少三小時公布。課程不會取消,補課將於當期或下期完成。學員不得要求退款或再度延期。

4. 其他條款

4.1 所有課程及相關教學活動必須於 LPV 指定渠道與場地進行。未經書面批准,導師或學員不得私下安排、推薦或開辦任何衍生課程。
學校對任何非官方安排所引致之爭議、金錢往來或法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,並保留採取法律行動之權利。

4.2 課程簡介與大綱僅供參考,導師可按學員程度及花材供應情況適度調整內容。

4.3 學校可於課堂中拍攝或錄影作紀錄及宣傳用途(包括社交媒體、網站、出版物等)。
學員出席課堂即代表授權 LPV 永久無償使用該影像或錄音作教育或宣傳用途,無須另行通知或補償。
如學員不同意,須於課程開始前以書面通知學校,否則視為同意。

4.4 大師班條款:
大師班屬專項課程,涉及國際導師,課程或因不可抗力(如意外、疾病、航班延誤、簽證問題等)受影響。
此類情況下,學校有權:

  • 延期至合理日期(由 LPV 單方決定);或

  • 指派具同等資格與地位之導師(例如以另一位 MOF 導師取代原 MOF 導師)。
    此類事件不構成退款或退學理由,學員須接受調整後之安排。

4.5 研習課程條款:
研習課屬教育延伸項目,非旅遊套餐服務。
學員須自行負責旅行證件、簽證、交通、住宿與行程,並購買涵蓋醫療、延誤及財物損失之旅遊保險。
學校提供之住宿或行程建議僅供參考,所有風險及費用由學員自行承擔。
如課程延期,學員需自負因此產生之旅行或住宿費用。
學校僅對花藝教育內容負責,對任何意外、疾病、航班延誤、財物損失或非學術事件不承擔任何法律或經濟責任。

5. 聲明與責任

5.1 學員確認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所有課程資料與本條款。
5.2 除非因學校重大疏忽或故意行為造成損失,否則學校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。
5.3 學校已購買港幣 1,000,000 元第三者責任保險以涵蓋基本責任。
5.4 如有任何爭議,LPV 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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